抚顺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选编

2019年3月18日   点击人次: 7160   

一、“力度空前”给予生活补贴,在薪资之余收获意外之喜

全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标准,享受5年期生活补贴,“双一流”大学的毕业生每月再提高500元。同时,一些县区也实行了配套政策,如新宾满族自治县对与县内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毕业生,在其合同期内,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和1000元的标准配套生活补贴。目前,新宾县已累计为县内7家企业的25名博士、硕士发放生活补贴68.5万元。

二、“正当其时”地出台保险补贴,贴心贴身消除后顾之忧

一方面,对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另一方面,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毕业3年内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为进一步留住人才,加强对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的人才支撑力度,东洲区对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可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专款补贴,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三、“干货满满”的提供住房保障,修身齐家也可安居兴业

新落户并在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5年期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硕士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5年期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本科生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5年期每月300元租房补贴。个人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并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1万元以内的奖励。同时,为新落户并在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公寓,拥有自有住房前最长可免费使用5年。同时,各县(区)共筹措了300余套人才公寓供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免费居住。特别是新宾县在提供人才公寓的同时,明确提出“与县内企业签订10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工作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在享受县内相关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贴”。我们的满乡故里新宾,不仅是底蕴厚重、风景旖旎,更是在储备才能智源、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上出真章、见实招。

四、“惊喜连连”送出创业扶持政策,为实现梦想插上有力翅膀

毕业3年内,初创企业(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入驻孵化基地(园区)的减免2年场租费;未进驻基地(园区)而租赁场地的,给予每年6000元的补贴。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技术或专利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博士创业,给予10-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年税收额达到5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50人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经评审认证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创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