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 点击人次: 11675
尊敬的用人单位:
衷心感谢各用人单位多年来对沈阳师范大学就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诚挚邀请各用人单位莅临沈阳师范大学招聘选才、开展合作!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要求,现制定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校园招聘活动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总体安排
用人单位进校开展招聘活动,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提出预约申请。按照地方及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相关办法,进校开展线下招聘的用人单位仅限于国家公布的低风险地区的用人单位,且所有入校招聘工作人员进校前14天内无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的用人单位可继续采取线上的方式开展招聘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所有线下招聘活动只针对本校学生开放。
二、申请预约
我校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校园招聘活动将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形式,鼓励用人单位选择线上招聘,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风险。
1.线上招聘:以网络招聘信息发布、综合类、行业类网络招聘会为主。用人单位登录“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进行注册认证→申请入驻学校(沈阳师范大学)→选择“在线招聘”→提交审核,校方审核周期为工作日48小时内。
2.线下招聘:以专场招聘会、大型就业双选会为主。
(1)专场宣讲会
用人单位请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进行注册认证→申请入驻学校(沈阳师范大学)→选择“校园招聘”→“宣讲会”→提交审核。
举办时间:分为上午、下午两个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举办地点:大学生就业之家(实验中心2楼)。
(2)大型就业双选会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就业信息网发布公告。
3.申请材料上传:用人单位需在申请线下招聘时,在就业信息网后台招聘公函模板位置下载公函,下载文件内容包含《用人单位赴沈阳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工作函》、《承诺书》两个部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填写完成后,以图片格式(两个部分文件放在一张图片内)在招聘公函的位置上传图片,我校将留存备案以供进校审核使用。
三、招聘宣传
学校通过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沈阳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宣传。
注:如私自在校园内违规开展宣传活动,将停止其一切招聘活动。
四、相关说明
为有效兼顾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校园招聘,用人单位可根据现实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线下招聘相关说明如下:
1.线下专场招聘会参会时请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安全距离就座并全程佩戴口罩;
2.校方将做好招聘活动场地卫生消毒工作,每场宣讲会开始前和结束后,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消毒处理;
3.校方在专场招聘会现场可提供多媒体设备;每场宣讲会将安排1-2名工作人员全程服务;
4.用人单位到校招聘人员需控制在3人以内,进校人员必须与入校审批表中人员一致。请各用人单位把好选派关口,密切关注和筛查进校招聘人员健康状况,确保其符合学校关于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5.用人单位到校招聘人员入校时请出示身份证、入校审批表,配合门卫核查,并配合做好扫码登记、体温检测工作;
6.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人员要严格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和学校规定,如有不遵守防疫安排、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存在虚假欺骗等行为,学校将停止其在校园内的一切招聘活动。
注:进校申请提交的“辽事通”绿码和“国务院行程轨迹健康码”需要为申请当天的截图。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24-86592982 024-86574436 024-86592977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邮 编:110034
邮 箱:86592067@163.com
附件:用人单位赴沈阳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工作函及承诺书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