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2022年4月13日   点击人次: 7617   

沈阳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按照“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部署,根据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在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我校将积极协调各方资源,结合行业背景、专业特点,多举措为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好就业”搭建平台,为毕业生“就好业”提供保障。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四个关键“三个精准”工作要求,实施“一把手工程”为牵动,强化“三包”就业服务机制,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因人施策促进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2022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双提升。

二、工作举措

   (全员联动促就业、用人单位大走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校领导、机关各部门处长、各学院院长、书记,研究生导师带头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作用,有效带动全员抓就业、全面抓就业、全程抓就业、全力抓就业的“四全”就业工作方针,学校拟定在2022年4-5月期间,开展由校领导、机关各部门处长、各学院院长、书记,研究生导师参与的“全员联动促就业、用人单位大走访”专项行动,加快健全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的就业工作机制千方百计为毕业生开拓更多就业岗位和机会

推进时间:2022.4.1-2022.5.31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协同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预期目标:书记、校长每人联系50家;副校长每人联系10-15家;机关各部门处长、各学院院长、书记每人联系10家;研究生导师每人联系3-5家。通过活动联系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线上主题招聘会3-5场,深化校企合作,抓好供需对接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建立“一人一策”工作台账,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清单式管理

一是,各单位要认真摸清就业底数,及时了解掌握所有未就业学生的基本情况、就业意向、帮扶状态等信息,实时关注就业进展。二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一人一策”工作机制,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帮扶工作台账三是,各单位要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对低收入家庭、身体残疾等“五困”毕业生重点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工作,安排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扶。

推进时间:2022.4.1-2022.5.31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协同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预期目标:有针对性的面向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进行关怀指导,及时了解他们的就业需求和就业困难,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清单式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优先推荐岗位帮助他们尽快就业。

   (举办各类型线上招聘会

开展大型综合类招聘会,中型行业类招聘会,小型专场招聘会,校友专项招聘会“四会”并举的系列线上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从本月开始,每月要平均举办10场以上大型综合类招聘会、中型行业类招聘会、小型专场招聘会、校友专项招聘会。

推进时间:2022.4.1-2022.5.31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协同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预期目标:计开展大型综合类线上招聘会2场;中型行业类、区域类招聘会20场;小型专场招聘会50场;校友专项招聘会1场。

(四)完善线上就业服务平台

面向2022届毕业生推广使用“四级联动”就业服务平台:一是,国家级就业平台。特别是“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随时共享全国联合网络招聘信息和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二是,省级就业平台。利用好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共享省内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和本省发布政策法规,实现毕业生网上签约、就业去向登记、就业数据审核报送等功能三是,地市级就业平台。对接各地市人社部门、教育部门的门户网站平台,为毕业生分享各地人才新政及各类招聘信息,特别是政策性招聘岗位信息,例如:各地编制内教师招聘等;四是,校级就业平台。充分发挥“沈阳师范大学一站式云就业服务交互平台”(以下简称“云就业服务平台”,平台包括“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沈阳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作用。利用“云就业服务平台”开展线上专场、网络双选会、云面试,发布各类招聘信息,为毕业生精准推送招聘信息和最新就业政策。

推进时间:2022.4.1-2022.4.15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协同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预期目标:面向2022届毕业生推广使用“四级联动”就业服务平台,做到毕业生人人皆知、人人使用。

(五)精准推送就业信息

利用学校“云就业服务平台”对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进行分析和梳理,通过数据库信息筛选,将有效招聘信息和就业政策与毕业生就业意愿台账对接匹配,精准推送给有需求的毕业生,让他们能够接收到符合自己预期的信息。

推进时间:2022.4.1-2022.5.31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协同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预期目标:面向2022届毕业生实施就业信息的精准推送,做到天天推送、实时更新。

(六)开展线上就业培训

一是,积极开发网络课程平台针对2022届毕业生开展线上就业培训会,内容包含:职业发展规划、就业政策解读、就业心理咨询、就业技能提升、专项能力培训5个方面的专题辅导,满足毕业生自主线上学习需求二是,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就业指导专家队伍聘请专家、优秀校友、成功创业人士开展线上培训指导活动,利用直播视频等新媒体方式,开展生动有效的培训内容三是,设立线上“就业指导服务岗”,开通线上“就业咨询热线”由招就处同志和毕业生辅导员轮流帮助有就业压力和因就业产生情绪焦虑的毕业生分析就业态势、解读就业政策、进行心理疏导,使他们敞开心扉确保安全离校、顺利就业。四是,对接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开设的“同心战疫、就在云端-就业指导专题活动”五是,发挥我校“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示范作用,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

推进时间:2022.4.1-2022.5.31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协同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预期目标开展职业发展规划、就业政策解读、就业心理咨询、就业技能提升、专项能力培训专题辅导5场。

    三、推进方式

   (七)实施“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推进”工作机制

一是,各单位要实时核准未就业学生情况,了解未就业原因、总结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方案。二是,由校领导牵头对阶段性就业落实率低于平均线的单位进行调度、推进,共同破解就业工作难题。三是,各单位要做好日常研究、解决、推进就业工作的会议记录。

推进时间:2022.4.1-2022.5.31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协同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预期目标:对各单位采取目标管理机制,实行就业工作“一周一排名”、“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推进对没完成阶段性就业工作目标的单位,下达《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书》。

(八)线上统计报送就业信息

通过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向上级部门报送就业数据。一是,采取信息监管机制建立校院二级信息报送审核、监管机制,实行就业信息月报告、周报告、日报告制度做到精准反映毕业生就业情况,确保就业信息的真实有效,坚决杜绝“数字就业”和被就业情况发生二是,采取信息核查机制。各学院反复自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回访深入了解情况进行就业信息核查

推进时间:2022.4.1-2022.5.31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协同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预期目标:确保上报就业信息真实、准确,做到精准反映毕业生就业状态,为下一步实施工作提供依据。

(九)修定就业工作奖励评选办法

为了有效调动全员参与和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将在原有就业工作奖励评选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奖励的考核指标,并提高就业工作奖励的总体金额。

推进时间:2022.4.1-2022.4.30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协同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预期目标:就业工作奖励办法调整后,奖励资金设为两项分别是资助性和奖励性两部分金额,奖励总额原则上是去年的一倍,由15万调整为30万。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