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公告》的补充公告

2022年8月8日   点击人次: 4148   

关于《2022年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公告》的补充公告

   

根据人社厅〔2022〕21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通知》精神,我局将7月6日所发的2022年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员公告》补充修改如下,望条件具备考生收悉。

将原公告中“报名材料内容(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扫描件)”。补充修改为:(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参加教师招聘报名。

“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有关规定。东洲区严格执行文件精神。

受教师资格证考试延期影响的考生,可先行参加本次抚顺市东洲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推迟,取得资格证的时间可相应推迟)。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 10 日---8月12日,望考生收悉后按时补报,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抚顺市东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